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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正式出台“创新型城市建设30条”

2022-11-25

11月21日,汕头市政府正式印发《汕头市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全力推动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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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继6月17日汕头市政府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和7月1日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印发《汕头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后,汕头市在科技领域出台的重磅文件。《措施》旨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是对现有科技创新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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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全力推动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中心建设


汕头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称,《措施》旨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加快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的部署和要求,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中心为主线,着力通过培育壮大高水平科技创新供给支撑引领汕头市“三新两特一大”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记者梳理发现,《措施》结合汕头市实际,全面整合技术、平台、资金、人才、服务等创新要素,在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构建多层次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强化科技金融支撑能力、激发科技创新人才活力、加强创新生态环境建设等七方面提出30条具体支持措施,全力打通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

值得一提的是,《措施》在总结原有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基础上,聚焦破解汕头市基础研究能力薄弱、企业创新能力有待提高、创新要素集聚能力有待加强等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以及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人员等创新主体呼声最大的问题,提出多项切实可行的举措,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不断提升科技创新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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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出台政策措施激发科技创新人才活力


例如在基础研究方面,《措施》提出遴选顶尖的领衔科学家,采取长周期滚动支持方式,每年择优支持不超过2个项目,以“一事一议”形式给予每项不低于20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面,支持企业联合境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参加产学研对接活动并成功签约的项目,优先给予立项支持。

《措施》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认定也有相应奖励,例如首次认定以及整体搬迁落户汕头市的高企,市财政给予一次性8万元的奖励,重新认定高企亦有4万元的奖励。对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的支持更是“真金白银”,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均有一次性补助,对个别复评达到优秀等次以及运营成效良好的平台还有奖励。

在激发科技创新人才活力方面,《措施》重点支持围绕汕头市“三新两特一大”等重点发展产业,认定一批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大力引进高水平创新团队,鼓励博(硕)士及青年科技人才开展技术攻关;实施能工巧匠进校园计划,加强科技人才服务和人才住房建设,以政策聚才、平台引才、服务留才。


来源: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