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支持深圳—汕头产业合作园区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第一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11-29
高新区科经局,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深圳驻区(县)工作队,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深圳—汕头产业合作园区开发建设,支持园区企业数字化转型,根据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汕头指挥部《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深圳—汕头产业合作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现制定印发《支持深圳—汕头产业合作园区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项目入库申报指引》(以下简称《申报指引》),组织开展第一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项目范围
入库项目的范围为符合《申报指引》适用范围的深圳—汕头合作园区内规上工业企业的数字化诊断服务项目和数字化转型项目。
二、入库项目要求
项目申报主体和申报项目内容应符合《申报指引》相关要求,申报数字化转型项目类别的须有量化考核绩效指标。
三、入库项目申报
入库项目申报由各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入库项目提交材料详见《申报指引》),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入库的申报组织、审核和推荐工作,切实履行好前端审核部门职责,于12月23日下午下班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推荐函、《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申报材料交接表》及企业项目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报送或未按要求报送的将不予受理。
四、其他
项目申报单位须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配合市区(县)工信主管部门开展项目真实性和符合性审查。
附件:支持深圳-汕头产业合作园区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项目入库申报指引.pdf
附件中附件1:支持深圳—汕头产业合作园区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项目入库申请表.xlsx
附件中附件2: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申报材料交接表.wps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25日
(联系科室:工业互联网和数字产业促进科,电话:86862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