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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这个标准可获补助60万元!《汕头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发布

2023-04-17

为了更好服务我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和提升我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孵化服务和创新创业培育能力,进一步规范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申报和管理的工作流程,促进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发展。11日,我市发布《汕头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分七个章节、二十六条,对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进行释义,对科技企业孵化链条进行定义,明确汕头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管理和指导单位。

《办法》明确汕头市众创空间认定条件,对申报主体、场地面积、创业工位、服务收入、投融资服务、创业导师、服务平台、入驻团队及企业、创业活动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要求;明确汕头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条件,对申报主体、场地面积、投融资服务、专业服务队伍、在孵企业数量、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专业孵化器认定条件,对在孵企业数量、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业数量、同一领域从事研发或生产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累计毕业企业数量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要求;明确汕头市科技企业加速器参考广东省科技企业加速器认定条件进行建设。


《办法》明确新认定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补助标准:

1.新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一次性补助7.5万元,新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一次性补助15万元,新备案的国家级众创空间一次性补助25万元。

2.新认定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一次性补助15万元,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一次性补助30万元,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一次性补助50万元。

3.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加速器给予一次性补助,经省级认定的补助40万元、国家级认定的补助60万元。

《办法》还明确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和运营评价的申报程序。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汕头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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