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智能制造产业协会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内容展示

首页 >

关于开展支持深圳-汕头产业合作园区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发展生产服务业新业态)第一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12-12

image.png


高新区科经局,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深圳驻区(县)工作队,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深圳—汕头产业合作园区开发建设,支持园区企业数字化转型,根据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汕头指挥部《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深圳—汕头产业合作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现制定印发《支持深圳-汕头产业合作园区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发展生产服务业新业态)申报指引》(以下简称《申报指引》),组织开展第一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项目范围

  入库项目的范围为符合《申报指引》适用范围的深圳—汕头合作园区内建设供应链选品中心和直播电商产业园区(基地)项目和引进头部主播来汕直播带货项目。

  二、入库项目要求

  项目申报主体和申报项目内容应符合《申报指引》相关要求。

  三、入库项目申报

  入库项目申报由各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入库项目提交材料详见《申报指引》),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入库的申报组织、审核和推荐工作,切实履行好前端审核部门职责,于12月25日下午下班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推荐函、《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申报材料交接表》及企业项目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报送或未按要求报送的将不予受理。

  四、其他

  项目申报单位须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配合市区(县)工信主管部门开展项目真实性和符合性审查。


  附件1:支持深圳-汕头产业合作园区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发展生产服务业新业态)申报指引.pdf

  附件1中附件:支持企业发展生产服务业新业态项目申请表.wps

  附件2: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申报材料交接表.wps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5日  


(联系科室:生产服务业科,电话:88992009)